智通财经APP讯,新沣集团(01223)发布公告,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可资比较年度)取得的公司拥有人应占净亏损约8100万港元相比,集团预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年度)将取得不多于2.1亿港元的公司拥有人应占净亏损。
公告称,年度的预期公司拥有人应占净亏损主要归因于投资物业公平价值减少;于损益表按公平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公平价值亏损;本年度的融资成本因香港银行同业拆息上升而相应上升;及缺少来自出售“PONY”业务的一次性收益,该金额已于可资比较年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