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CITANE(00973)获控股股东溢价约15.25%提私有化 4月30日复牌

L'OCCITANE(00973)联合要约人L’Occitane Grou...

智通财经APP讯,L'OCCITANE(00973)联合要约人L’Occitane Groupe S.A.发布公告,于2024年4月8日,要约人知会董事会(其中包括)要约人拟根据股份要约就所有要约股份作出确实有条件自愿全面要约,并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3就所有奖励(即已归属购股权要约及流动性安排)作出适当安排。

于公告日期:公司拥有14.75亿已发行及发行在外股份、174.47万份已归属购股权及835.21万份未归属奖励(每份已归属购股权及未归属奖励代表1股股份);及要约人一致行动集团持有10.71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及发行在外股本总额约72.64%),其中要约人持有10.71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及发行在外股本总额约72.63%)。

J.P. Morgan将代表要约人对所有要约股份按要约价提出以下股份要约:每股要约股份34港元,较股份于不受干扰日(2024年2月5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26港元溢价约30.77%,较股份于最后交易日(2024年4月8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29.50港元溢价约15.25%。

公司作出长期业务为中心的决策及长期可持续增长提供更大灵活性。该等要约为作为私营业务的公司提供更大灵活性,以寻求战略投资及更有效实施策略,而不受资本市场预期、监管成本及披露责任、股价波动的压力,以及对短期市场及投资者的敏感情绪影响。

将集团私有化可让公司更有效及高效实施对达致长期可持续增长至关重要的策略,以更好的方式应对此等挑战。作为私营集团将更有利公司解决此等问题,而毋须承担监管及上市相关成本,亦毋须为维持短期的股价以分散业务/行政资源。

要约人由Reinold Geiger最终控制。要约人于股份要约前一直并将于股份要约后继续为公司的控股股东。Reinold Geiger为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以及要约人的董事兼董事会主席。

根据细则第18条及收购守则规则2.11,于公告日期至综合文件日期后4个月内(包括首尾两日),倘要约人收购无利害关系股东所持有的不少于90%的要约股份(以接纳股份要约或购买),要约人将通过行使根据细则第18条所赋予权利,按股份要约的相同条款强制收购所有剩余要约股份,其后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15条撤销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将公司私有化。

此外,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于2024年4月30日上午9时正起恢复股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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