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正乾金融控股(01152)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一份由代表承兑票据持有人行事的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第327(4)(a)条发出日期为2020年10月10日的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于法定要求偿债书送达日期起计3星期内支付公司向承兑票据持有人发行的承兑票据本金额连同应计利息2031.64万港元,否则承兑票据持有人可对公司提出清盘呈请。
如先前公佈所披露,公司有大量未偿还债务及其他债务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发行的承兑票据及企业债券。董事会认为,公司可能无法偿还法定要求偿债书所要求的款项。因此,公司高度关注法定要求偿债书会否触发公司所发行的其他债务工具的任何潜在交叉违约条款。
董事会正就法定要求偿债书寻求法律意见,并评估法定要求偿债书的影响。此外,公司将继续与承兑票据持有人及集团其他债权人磋商,探讨其他可能的还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