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华智慧能源(01083)公布,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该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华煤气(00003)及名气家(为中华煤气的全资附属公司)订立转让协议,据此:
(a) 中华煤气及名气家将促使名气家及其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持有及经营中华煤气延伸业务及拥有中华煤气中国延伸业务资产,使名气家成为中华煤气延伸业务的控股公司;
(b) 名气家成都将以总代价人民币2243.2万元(或订约方可能协定的有关其他金额)收购该集团所持有的 B 组公司(其进行延伸业务)全部 49% 股权,使 B 组公司将由名气家成都全资拥有;
(c)该公司将︰
(i) 进行重组,以使该集团于直接或间接从事延伸业务的若干公司(即名气家成都及 A 组公司)的直接或间接股权及港华智慧能源较高价值功能将集合于作为控股公司平台的目标公司旗下,然后将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予名气家的全资附属公司;及
(ii) 促使该集团拥有权益的若干其他公司(即该等转让公司)向新供应商转让彼等的转让延伸业务,以交换名气家约 12% 股权(可予调整);及
(d) 转让公司将向新供应商转让彼等的目标资产,以换取相当于该等资产账面值(或订约方可能协定的有关其他金额)的现金代价。
据悉,目标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并将于港华智慧能源延伸业务重组完成后成为该集团延伸业务的控股公司,其后名气家将根据港华智慧能源延伸业务转让间接收购其全部股本权益。
A 组公司各自主要从事延伸业务,并由名气家成都拥有 51% 权益及由该公司一家全资附属公司(一家在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 49% 权益。各 B 组公司主要从事延伸业务,并由名气家成都拥有 51% 权益及由该公司一家非全资附属公司拥有 49% 权益。
待该等交易完成后,该集团除于名气家持有股权外,将不再从事延伸业务或于其中拥有任何重大股权。该集团其后可专注于发展其主营能源业务,包括燃气及可再生能源,与该公司发展绿色能源的长期目标一致。随着公司获发行名气家新股份作为转让其延伸业务的部分代价,公司将持有名气家的股权,并且继续维持于延伸业务的策略性权益。此外,于该等交易完成后,名气家将处于更有利位置可在适当情况下向策略投资者吸纳新投资,而公司作为名气家股东将会受惠于名气家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