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谴责天利(00117)前执董 或阻其日后出任上市公司董事

作者: 智通财经 文文 2016-09-07 20:04:00
港交所(00388)上市委员会发声明,谴责天利控股(前称宇阳控股)(00117)前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徐纯诚,违反《上市规则》附录五B表格所载形式向联交所作出的《董事承诺》所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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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00388)上市委员会发声明,谴责天利控股(前称宇阳控股)(00117)前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徐纯诚,违反《上市规则》附录五B表格所载形式向联交所作出的《董事承诺》所载的责任。

智通财经了解到,作出谴责的主因是徐纯诚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没有进一步回应有关业绩的查询。

上市委员会称,若徐纯诚日后欲出任联交所任何上市发行人的董事,上市委员会根据《上市规则》第3.09条评估其是否合适时,会将此次事件列入考虑因素。

为免引起疑问,联交所确认上述制裁仅适用于徐纯诚,不涉及该公司董事会其他前任或现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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