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显示科技(00334)与TCL研究院订立房屋使用许可协议

​TCL显示科技(00334)发布公告,于2016年12月1日,该公司与TCL研究院订立许可协议(香港科学园),据此,TCL研究院向该公司授出使用该房屋的许可证。

TCL显示科技(00334)发布公告,于2016年12月1日,该公司与TCL研究院订立许可协议(香港科学园),据此,TCL研究院向该公司授出使用该房屋的许可证。

据悉,该房屋为建于土地注册处注册为大埔市地段第204号的该整幅土地上的宅院、建筑物及楼宇,现称为香港新界白石角香港科学园第三期22E大楼第八楼。

公告称,TCL集团公司为该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目前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7.32%。 TCL研究院为TCL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为该公司的关联人士。因此,许可协议(香港科学园)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该公司的持续关联交易。

根据许可协议,每月许可费约2.39万港元,装修费约67.74万港元须由获许可人支付。获许可人须于签订许可协议(香港科学园)时以按金形式向许可人支付68325.72港元的按金,以保证获许可人遵守及履行许可协议(香港科学园)项下及获许可人须遵守及履行的协议、规定、条款及条件。

此外,获许可人不得将该房屋或其任何部份用于产品、服务及程序的研究及开发及相关的客户支援、销售及市场推广服务以外的任何目的,而为免生疑问,房屋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所有法律及法例,以及科技园公司持有有关房屋所依据的相关政府补助的所有条文规定。

董事认为,订立许可协议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符合该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TCL集团的主要公司将把其香港总办事处迁至该大楼,而该公司可乘地利之便使合作更有效率;该公司在该房屋可使用更先进的设施及技术,使该集团的营运更具效率。

另外,透过TCL研究院总揽该大楼的装修工程,可发挥规模经济效益削减总成本,因此,总装修成本将得以减低,而装修费将较该公司自行安排装修工程为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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