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财经网络(08123)发布公告,其五间全资附属公司租户1、租户2、租户3、租户4及租户5分别与公司执行董事王嘉伟订立终止协议,内容有关租赁办公物业,期限由2016年6月1日开始至2017年5月31日届满,月租分别为人民币95931元、人民币29920元、人民币29920元、人民币29750元及人民币29750元,终止新租赁协议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由于王嘉伟为公司执行董事,故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0.07条,彼为公司关联人士。因此,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0章,终止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构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