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亚国际(08195)发布公告,兹提述该公司日期为2017年1月6日有关Chi Dong Eun(呈请人)所提出日期为2017年1月3日的清盘呈请书的公布。据该公司法律顾问表示,直至法院实际颁布清盘令为止,呈请书不会对潜在股份转让构成任何法律障碍。
然而,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倘法院日后对该公司颁布清盘令,则于展开清盘后作出的任何股份转让均属无效,除非该等转让获颁令认可。
公告称,鉴于可能清盘令对股份转让构成影响,该公司已指示其法律顾问着手筹备向高等法院申请认可令。聆讯日期将于呈交申请后定出,届时呈请人将有机会作出回应。根据所获得的法律意见,该公司估计申请及聆讯过程将分别需时不少于3周及2周。
公司称,该公司无法保证法院将授出认可令。倘认可令未获授出而清盘令获颁布,则于展开清盘后作出的所有股份转让均属无效。
此外,根据该公司董事会目前所知事实,董事会认为呈请书属琐碎草率及毫无根据,故该公司将对呈请书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