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谴责天然乳品(00462)并谴责批评数名前任董事违反上市规则

联交所谴责天然乳品(00462),就收购 UBNZ Assets Holdings Limited的条款作重要改动时,未有发出公告及取得股东批准,违反《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4.36 条的规定;未能确保配售公告及 2013 年公告准确、完备及没有误导,违反《上市规则》第 2.13 条的规定。

此外,进一步谴责该公司前执行董事兼前联席主席吴能坤、前执行董事张瀚文、前执行董事姚海胜、前执行董事罗骥,原因是他们对收购事项条款的重要改动未能以须有及应有程度的技能、谨慎和勤勉参与其中、作出诠释并进行相应处理,违反《上市规则》第 3.08(f)条的规定;他们未有尽力促使该公司遵守《上巿规则》及未有尽力自行遵守《上巿规则》,违反以《上市规则》附录五表格所载形式向联交所作出的《董事的声明及承诺所载责任。

谴责前执行董事吴晋明未能以须有及应有程度的技能、谨慎和勤勉履行其董事职责,违反《上市规则》第 3.08(f)条的规定,未有尽力自行遵守《上巿规则》,违反其《承诺》所载责任。谴责姚海胜违反《承诺》所载责任,未有配合上市部的调查。

公告称,联交所批评前执行董事兼前主席陈蕙姬,原因是未能以须有及应有程度的技能、谨慎和勤勉参与及诠释配售协议及处理配售公告,违反《上市规则》第 3.08(f)条的规定;未有尽力促使该公司遵守《上巿规则》及未有尽力自行遵守《上巿规则》,违反其《承诺》所载责任。

公告显示,上市委员会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就该公司及该等董事的行为及其在《上市规则》及《承诺》下的有关责任进行聆讯。

据悉,该公司于 2009 年 9 月 8 日以通函公布进行非常重大的交易,收购 UBNZ Assets Holdings 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 5 亿纽西兰元,透过发行可换股债券而发行 10 亿股股份所得的资金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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