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令Herman Tso向西伯利亚矿业(01142)支付传票讼费

西伯利亚矿业(01142)发布公告,此前公司于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对浩斯资源有限公司(现称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及Tso Chi Ming(亦称为Herman Tso)提出法律诉讼,诉讼编号为2016年HCA 1016号,而随后,Zhi Charles通过第四方通告声称将加入8名人士作为第四方,而该等人士包括公司现任董事洪祥准。

于2017年2月10日举行的法院聆讯上,于Herman Tso及Zhi Charles(作为第三方)作出申请后,法院颁布以下判令:准许Herman Tso(作为第二被告)撤回其对Zhi Charles的第三方通告;准许Zhi Charles(作为第三方)撤回其对若干第四方(包括洪祥准)的第四方通告;及判令Zhi Charles向洪祥准及有关其他第四方支付第四方通告的讼费以及撤回第四方通告所引致的费用。

此外,准许该公司(作为原告)撤回其驳回Herman Tso的第三方通告的传票;及判令 Herman Tso向该公司支付所述传票的讼费及其引致的费用。准许Zhi Charles撤回其撤销该公司的申索以及第三方通告的第三方传票;及判令Zhi Charles向该公司及Herman Tso支付第三方传票的讼费及撤回第三方传票所引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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