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0107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仍在论证评估 A股继续停牌

根据相关规定,在此次交易召开首次董事会暨公司股票复牌前,公司尚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对于此次交易的原则性同意。

东方电气(01072)公布,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决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截至目前,此次交易的交易标的初步确定为,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国际合作有限公司、四川东方电气自动控制工程有限公司等,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且交易标的尚在进一步论证中。

此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公司已经与集团公司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但暂未签订相关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

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进场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

各相关中介机构对此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已组织有关方就相关事项继续深入协商,并对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论证。

根据相关规定,在此次交易召开首次董事会暨公司股票复牌前,公司尚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对于此次交易的原则性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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