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化(01192)前高级职员章开杰及其母被裁定内幕交易

作者: 智通财经 姜禹 2017-03-16 11:05:45
香港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审裁处)裁定,泰山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泰山石化)(01192)的一家联属公司的前高级职员章开杰(男)及其母颜思纯(女),曾于2012年1月就泰山石化股份进行内幕交易。

香港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审裁处)裁定,泰山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泰山石化)(01192)的一家联属公司的前高级职员章开杰(男)及其母颜思纯(女),曾于2012年1月就泰山石化股份进行内幕交易。

智通财经了解到,泰山石化于1998年6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根据香港证监会的声明,章及颜曾于2012年1月就泰山石化股份进行内幕交易,他们在出售股份时已知悉泰山石化就其本身及/或其附属公司可能无法清偿所结欠的银行贷款及若干定息优先票据而面临严峻的财困。

审裁处还命令章及颜,交出他们藉出售泰山石化股份而规避的合共242.51万元(港元,下同)的损失; 不得在香港直接或间接就受证监会规管的金融产品进行交易,分别为期两年及一年;不得再进行内幕交易;须支付香港证监会的法律及调查费用,以及审裁处的研讯费用。

与此同时,香港证监会还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在原讼法庭就章及颜涉嫌就泰山石化股份进行内幕交易而对二人提起法律程序,藉此寻求法庭颁令,使该等在章及颜出售泰山石化股份的有关交易对手回复至他们向章及颜购买股份之前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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