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华泰股份(600308.SH)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不予核准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的决定》的文件。
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简称“发审委”)于2021年4月26日举行2021年第45次工作会议,依法对公司的公开发行可转债的申请进行了审核,审核结果未获通过,公司已于当日发布了《华泰股份关于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对公司的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