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丽尚国潮(600738.SH)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丽尚控股”)拟分别与浙江剑锋物业有限公司(“剑锋物业”)、杭州菁华妇儿医院有限公司(“菁华医院”)签订租赁合同。约定:
剑锋物业将位于西湖区天目山路182号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科研楼A座及裙楼区域及其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租赁物”)出租给丽尚控股,丽尚控股再将租赁物出租给菁华医院使用,租赁期限为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37年5月31日止,共计16年。对于该项租赁业务,丽尚控股需向剑锋物业支付2.8亿元的租金,租赁期限内丽尚控股分期向菁华医院收取租金,合计约6.06亿。
公告显示,按照目前5年期银行贷款利率4.65%折现计算,未来16年的租金收益现值约为4.32亿,与目前支付成本相比,公司预计能够取得平均9.64%的年化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