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船汉光(300847.SZ)公告,国务院国资委此前同意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船工业集团”)与中船重工集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船舶集团,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船工业集团和中船重工集团整体划入中国船舶集团。故国务院国资委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完成后,中国船舶集团通过持有中船重工集团100%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公司1.45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97%),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