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三星新材(603578.SH)发布公告,公司拟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贷款给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南太湖”),委托贷款金额为1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12个月,自委托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计算。委托贷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委托贷款利率为年利率7.75%,系由双方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并上浮点数协商确定。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拟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贷款给德清恒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恒创建设”),委托贷款金额为1.5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12个月,自委托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计算。委托贷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委托贷款利率为年利率6%,系由双方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并上浮点数协商确定。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对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