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海正药业(600267.SH)发布公告,2021年7月2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台州市国资委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台国资[2021]84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要把激励计划中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件,加强对激励计划的管理、考核与监督,切实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行权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紧密挂钩,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精心组织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要求做好信息披露等工作,确保激励计划规范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