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方集团(600811.SH)发布公告,公司于7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要求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本次交易设置现金支付比例不超过15%的主要考虑;结合本次交易公司收购联合能源股权比例,说明交易完成后公司能否取得联合能源的控制权及具体认定依据,若未能取得控制权,请说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1号》关于收购少数股权的规定;本次交易未收购辉澜公司剩余8%股权,以及未收购实际控制人持有联合能源35.90%股权的原因,后续是否存在继续收购的计划或安排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