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宏达股份(600331.SH)发布公告,2021年8月3日,公司收到成都市中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01执3137号之七和之八获悉,因金鼎锌业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名下房产及土地被成都市中院查封。
经公司核实,本次被查封的房产、土地主要为公司本部有色基地和磷化工基地生产用房和生产用地。截至2021年7月31日,本次被查封的房产及土地账面价值为10,464.33万元,占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