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02727)发布公告,公司就建议发行及配售 A 股拟启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后,于2017年3月31日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全部认购对像发出了认购意向函。于认购意向函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认购对像均未按认购意向函的要求将认购意向确认书送达该公司。有鉴于此,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取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9月1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 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因此,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取消不构成对本次交易的重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