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麒麟集团控股(08109)发布公告,就有关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命令该公司向原告支付判决款项950万港元连同应计利息及法律费用8.5万港元。
于2021年8月9日,原告(呈请人)根据2021年高等法院公司清盘程序第291号下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向该公司提出清盘呈请。如呈请所载,于2021年8月6日,由于利息的进一步累算,该公司欠呈请人的未偿还判决总额为1099.67万港元。呈请将于2021年10月13日举行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