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01513)发布公告,2017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信融资即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珠海分行等14家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共计44.36亿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同意公司为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等10家附属公司向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36.25亿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总金额约为36.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1亿元的比例约为51.02%,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2017年4月27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562.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6%,均为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无逾期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