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作者: 智通编选 2021-09-01 15:45:00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力度,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督促资助奖励相关政策调整工作落实到位。

智通财经APP获悉,9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56号(科学技术类009号)提案答复的函中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力度,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督促资助奖励相关政策调整工作落实到位,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

原文如下: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56号(科学技术类009号)提案答复的函

许仲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扎实举措顺应知识产权强保护形势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2020年6月,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完善维权援助制度,提高维权援助服务水平。目前,全国共建设各类维权援助机构1000余家,覆盖大部分地区,2020年共办理维权援助申请3.3万余件,提供咨询指导服务4.3万余次、侵权判定参考意见9384件、分析预警203次、驻场等维权援助服务259次,组织公益研讨培训1000余场。参与维权援助服务的高校194个、社会组织386个,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5200余人,维权援助专家5100余人。改版上线“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线上服务平台”(网址:www.ipwq.cn,微信公众号: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初步整合全国维权援助资源,发布国内外维权援助案例61个、国家和地方维权援助政策法规112项、维权援助知识问答库196个。

二、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介”

我局高度重视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工作,大力加强宣传引导和培训,促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每年牵头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设计博览会等大型活动,吸引企业深度参与。加强与中央主流媒体合作,持续开展“知识产权 竞争未来”主题采访活动,深入企业一线挖掘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统筹局属媒体宣传报道,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开设“企业新闻”“产业观察”等专版专栏,发挥政务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多渠道宣传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专利导航等相关培训班,提升企业维权意识,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布局。组织编写《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指导企业有意识、有方法、高水平保护知识产权。2020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0.05分,其中权利人满意度得分最高,为80.71分,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90.18%的受访者认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宣传力度明显加大。

三、关于“加强中介机构行业自律”

自2019年起,我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和恶意商标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2020年底,共约谈专利、商标代理机构2950家,责令整改1095家,立案查处330起,作出行政处罚182件,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加强代理信息公示,在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公示代理师、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名单等4类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引导代理机构加强诚信管理。推进加强行业自律,指导中华全国代理师协会联合10个省级行业协会同步开展执业宣誓活动,修订行业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分4批发布无专利代理资质机构名单共192家,立案调查14起违反行业自律案件;指导中华商标协会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规范,建立商标代理机构有关信用档案。同时,积极促进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先后遴选4批201家全国服务品牌培育机构,指导北京等地培育省级机构近200家,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代理等高水平服务。

四、关于“规范政策性补助行为”

我局深入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2021年以来,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等,指导各地方调整专利、商标资助政策,全面取消申请阶段资助奖励,引导各地进一步规范申请行为,提升申请质量。推动各级地方知识产权部门落实政策文件要求,全面梳理本辖区内资助政策情况,查找并抓好问题整改。目前,省级层面对国内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已基本取消。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力度,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督促资助奖励相关政策调整工作落实到位,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

衷心感谢您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关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25日

本文选编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智通财经编辑:韩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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