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港交所(00388)打击壳股又有新行动。智通财经了解到,此次港交所从壳股源头着手,严防上市公司“养壳”。港交所首次明确指出一创业板公司因“终止主营业务后没有足够的新业务收入维持其上市地位”而对其停牌及启动除牌程序。
港交所指出,最近一家主要从事金属及饮品买卖的创业板公司,终止了占其收入9成的金属买卖业务,并开展多项互不相关的新业务,包括买卖化妆品、不锈钢线、软玉、上市证券及船舶租贷等,但新业务多是倚赖一两名客户,及各由少数员工营运,且新业务收入极微,6个月来一直入不敷支,目前集团总负债远高于资产。
港交所认为,实质上已停止其所有主营业务,但又无就新业务提供实质业务计划及证明业务是可行及可持续,认为集团的资产不能产生足够收入和盈利支持其上市地位,裁定公司不符合创业板规则第17.26条,公司需按例停牌及启动除牌程序。为免除牌,公司须在除牌程序届满前提交复牌建议,说明其拥有可重新符合规则的可行及可持续业务。
其实此前,香港证监会就曾出言警告过该现象。香港证监会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指出,近日市场上有一种现象令香港证监会感到不安。一些业务规模小及不活跃的公司,以数百万元的代价在市场放售。这些安排还包括以每月数万元的薪金,聘请两名纯粹在名义上担任负责人员,而无需到办公室上班的人士。她强调,若法团和受雇负责人员并非真正经营受规管活动的业务,证监会可以撤销他们的牌照。
市场人士认为港交所该行动是在严防上市公司“养壳”,因为此前也有公司因类似原因而被除牌,但与此次事件不同的是,此前并没有明确指出除牌理由是因为公司终止主营业务。
智通财经了解到,近年来市场对香港上市公司的“壳”需求旺盛,有价有市,在利益驱动下,不少公司纷纷上市“养壳”,其中创业板“壳股”公司最多。为了打击该现象,今年以来,港交所连同港证监多次出手打击“壳股”。目前港交所正制定建议,拟于2017年刊发有关公司借壳上市、上市发行人的集资活动以及除牌事宜的咨询文件,征询市场对建议修订《上市规则》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