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江环保(00895)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接到上海仲裁委员会通知,启迪再生资源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对仲裁请求作出变更。请求变更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申请人:启迪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变更后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债务抵销后的2015年度的损害赔偿人民币2773.35万元(单位下同):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6年度截止至8月末的基金补贴款损失金额4080.67万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律师费140万元以及仲裁费用。
(二)请求变更的事实与理由因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清远东江)于2015年第三、四季度存在拆解疑似仿制废弃电器的情况,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清远东江拆解审核,并停发2015年度相关补贴,并未审核清远东江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5年版)》提交的2016年度自查报告及拆解数量。
清远东江于2020年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以下简称《审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重新对2016年度的拆解情况开展自查并提交2016年度自查报告及拆解数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已予审核确认并公示。鉴于《审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较前版存在较大改动、且审查要求更为严格,清远东江重新自查较2016年度自查相比拆解数量扣减率大幅提高,损失金额为40806685元,申请人主张应由被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2020年末,公司根据会计政策已对启迪再生资源对本公司负有的股权转让价款与股东借款的债务合计1.38亿元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并对启迪再生资源请求的债务抵销后的赔偿款2773.35万全额计提了预计负债。
截至本公告日,本仲裁尚未开庭审理,相关事项可能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一定影响,最终以裁决结果为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于2016年4月进行包括实际经营管理权在内的各项交接工作,并于2016年8月完成股权交易过户,清远东江不再是本公司的子公司。本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及实际进展情况积极应对上述仲裁,通过法律程序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