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发布消息称,康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01019)两名前执行董事及两名共同被告早前被裁定在配售康宏环球发行的债券时串谋欺诈该公司、其董事会及股东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罪名成立后,于10月16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监四至七个月。这两名前执行董事被取消担任公司董事资格,分别为期三年及两年。
根据香港证券会今年9月20日发布的新闻通稿,这四人分别是康宏环球前执行董事麦光耀(男)、康宏环球前执行董事陈丽儿(女)、康宏环球前经理黄淑安(女)及鼎成证券有限公司(鼎成)前总经理李易明(男),他们曾串谋安排康宏环球委聘鼎成及康宏证券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康宏证券),分别担任其债券配售的配售代理和分配售代理。事实上,这些债券全数由康宏证券配售,而康宏证券通过鼎成收取了超过4960万港元佣金,作为有关债券配售的分配售费。
法院裁定,康宏证券是真正的配售代理,而包括麦(时任康宏证券董事兼股东)在内的四名被告人曾不诚实地向康宏环球的董事会和股东及联交所隐瞒此事实。
此案起源于一宗涉及公司欺诈及失当行为的投诉。香港证监会在2017年6月进行了搜查行动,其后,香港证监会联合香港廉政公署在2017年12月展开了大规模联合行动。结果,香港廉政公署通过在上述有关行动中取得的关键证据对这四人提出指控。在本次判刑时,王兴伟暂委法官指出:“ 该串谋的目的是第一被告(即康宏环球前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为了谋取私利及规避监管关连交易的规定,而这对香港的社会制度和金融市场造成损害。”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建新先生(Mr Thomas Atkinson)表示: “我们乐见此刑事案件取得成果,证明本会与其他执法机构合力打击严重企业欺诈个案的政策行之有效。”
香港证监会表示,将继续与廉政公署等执法机构合作,共同打击企业欺诈及失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