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中天(600856.SH)公告,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2021年11月16日晚间,你公司发布了改正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审计报告,明确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82亿元,公司股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前期预计负债、应收债权等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存在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责令改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规定,现对公司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本次责令改正所涉事项,彻查有关责任人,杜绝违法违规恶意规避退市行为。本所将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更换不适格的董监高,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根据公司改正后的年度报告以及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为负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由此,公司触及了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及管理层应当做好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有关工作,同时维护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公司修正后的2021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88亿元,若2021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或触及其他财务类强制终止上市情形,公司将被终止上市,你公司应当充分提示终止上市风险。
四、目前,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如公司因前述立案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你公司应当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应当严格落实本函要求,依法依规履职,做好信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