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亿帆医药(002019.SZ)发布公告,根据《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三条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到期未重新签订,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离职或劳动合同到期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个人所得税。”公司决定对5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3.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