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天立教育(01773)发布公告,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于2021年9月1日生效,该集团仍与公司核数师就实施条例可能对集团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8个月的年度业绩(2021年年度业绩)造成相关的会计处理的影响进行讨论,且截至本公告日期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因此,该公司无法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及 13.49(2)条的规定于2021年11月30日前发布2021年年度业绩。该公司确认其遵守相关上市规则的责任,并将尽最大努力在可行情况下尽快向股东发布2021年年度业绩。该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以知会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预期发布2021年年度业绩的日期。
尽管延迟发布2021年年度业绩,但于本公告日期,集团的业务营运维持正常。
此外,应公司要求,该公司的股份将自2021年11月29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短暂停牌,以待发布2021年年度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