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方创业(600278.SH)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了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21】384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应当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认真严谨推进计划实施,严格执行授予、解锁条件,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责任约束机制,合理调控股权激励收益水平。
三、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动态管理,并将激励计划推进情况、上市公司股本总数及国有控股持股比例变化情况及时报上海市国资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