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中孚(600595.SH)发布公告,2021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郑州中院送达的(2020)豫01破27号之四《民事裁定书》,确认中孚实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公司对照《上市规则》并经逐项排查,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为此,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