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江山控股(00295)公布,公司附属江山永泰、买方中原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及目标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订立出售协议,江山永泰有条件同意向买方出售第一批销售股权(第一间项目公司济源大峪江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为全部股权)及第二批销售股权(江山永泰所持有的第二间项目公司宝丰县鑫泰光伏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总代价约为人民币1.19亿元。
于出售事项完成后,集团将继续就项目公司的若干现有借款提供担保,直至解除担保为止。买方须于出售事项完成后120日内促使解除担保。
第一间项目公司济源大峪江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为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其主要从事太阳能发电,为江山永泰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
第二间项目公司宝丰县鑫泰光伏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其主要从事太阳能发电为江山永泰的附属公司,而江山永泰及宝新实业分别各自持有第二间项目公司的50%股权。
买方中原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为于中国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水利,水电及供水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营运管理。
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人民币5.29亿元。集团拟将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作偿还其现有债务。
出售事项乃集团变现其于项目公司投资的良机,以便更有效分配集团的资源、优化营运模式、提升太阳能发电厂设备效率,并加快转型为轻资产模式的步伐。
于出售事项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拥有14座已建成的太阳能发电厂,总装机容量达389.8兆瓦。公司将继续从事太阳能发电厂业务,连同透过其余下太阳能发电厂进行太阳能发电及向电网公司销售电力;及透过集团旗下工程师及维护人员工作团队,向第三方(包括集团所出售多间项目公司)提供太阳能发电厂运营及维护服务。有关余下集团运营及管理的管理团队不会因出售事项而有所缩减。
集团一直积极寻求机会以转型为轻资产模式,借以优化其财务结构及降低其资产负债比率。出售事项为集团实行其轻资产策略的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