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集团(00189):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湖南富兴对新华联控股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

东岳集团(00189)发布公告,公司获其主要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新华联控股)告...

智通财经APP讯,东岳集团(00189)发布公告,公司获其主要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新华联控股)告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湖南富兴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富兴)对新华联控股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重整),涉及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加应计利息,因新华联控股无法偿还其到期债务,但新华联控股具有重整可能和潜在重整价值。

截至本公告日期,新华联控股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约23.1%,并为公司的主要股东。新华联控股的最终实益拥有人是公司执行董事傅军。

董事会谨此强调,集团业务稳健,集团的财务状况维持稳固。新华联控股不是集团的客户或供应商,重整申请也不是针对集团或其资产提出。重整程序现处于初步阶段,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亦可能会导致公司出现潜在股权变更的情况。公司会继续评估重整对集团的持续影响。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傅军是新华联控股的董事。新华联控股是一家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文化旅游、化工及材料、矿业及石油、金融及投资等综合投资控股业务。重整程序最近才展开并仍然持续,因此现阶段无法确定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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