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华联资本(00758)发布公告,该公司获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新华联控股)告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湖南富兴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富兴)对新华联控股提出的司法重整申请,涉及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加应计利息,因新华联控股无法偿还其到期债务,但新华联控股具有重整可能和潜在重整价值。
截至本公告日期,由于新华联控股的最终实益拥有人是公司执行董事及最终控股股东傅军,因此新华联控股乃是傅军的联系人。
公司董事会强调,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业务稳健。重整申请也不是针对集团或其资产提出。重整程序现处于初步阶段,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会继续评估重整对集团的持续影响。
此外,公司股份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