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9月16日,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贯彻落实工作,证监会起草了《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优化期货交易所内部治理,完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完善专业委员会的设立,规范期货交易所内设机构职权和运行。强化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责任,维护市场安全。完善风险防控和处置的规定,细化突发性事件情形,提升期货交易所作为金融基础设施的抗风险能力,要求期货交易所以风险准备金、一般风险准备等形式储备充足的风险准备资源。
《期货和衍生品法》对期货交易所的职责、风险监测和应对、行情信息发布等作出了规定,对期货品种上市、期货交易、结算、交割等作出了制度安排,相关内容需在《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或进行适应性调整。此次修订保持了现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框架总体稳定,重点围绕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有关要求,并结合市场发展和监管实际,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
原文节选:
(一)坚持党对期货交易所的领导。在《办法》总则中新增一条,明确期货交易所设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交易所重大事项,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要求,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一是增加关于期货品种上市制度相关规定。二是明确期货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的监管责任,以及建立健全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的要求。三是强化实际控制关系管理,明确了实际控制关系定义,并要求期货交易所细化具体认定情形、认定程序和要求。四是明确期货交易可以实行做市商制度,并对期货交易所提出相应要求。五是规范期货交易所跨境合作,对期货交易所开展结算价授权业务作出了规定。六是明确了期货交易行情信息的具体内容,完善了期货交易所行情信息相关权益保护的规定。
(三)优化期货交易所内部治理,完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一是完善专业委员会的设立,明确期货交易所应当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品种上市审核委员会。二是规范期货交易所内设机构职权和运行,完善了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职权、会议召开形式,以及理事长、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权和人员管理等规定。此外,《办法》还根据《期货和衍生品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期货交易所的职责。
(四)强化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责任,维护市场安全。一是完善风险防控和处置的规定,要求期货交易所建立和完善风险监测监控与化解处置机制。二是细化突发性事件情形,并规定期货交易所采取紧急措施化解风险应及时向我会报告。三是提升期货交易所作为金融基础设施的抗风险能力,要求期货交易所以风险准备金、一般风险准备等形式储备充足的风险准备资源。四是进一步明确了期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决定的效力。
(五)压实期货交易所责任,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要求期货交易所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积极培育推动产业交易者参与期货市场,并可以组织开展与期货交易相关的延伸服务。二是要求期货交易所建立健全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督促会员建立和执行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三是要求期货交易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各种资金和费用的使用,并合理设置利润留成项目,做好长期资金安排。四是根据《期货和衍生品法》有关规定,明确期货交易所变更名称、注册资本、组织形式、股权结构以及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需由证监会批准。
此外,《办法》根据《期货和衍生品法》和市场实践完善了有关文字表述。
本文编选自中国证监会官网,智通财经编辑:陈筱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