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龙净(600388.SH)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ST龙净(600388.SH)发布公告,公司于11月16日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

智通财经APP讯,ST龙净(600388.SH)发布公告,公司于11月16日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何媚、罗如生、冯婉如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91号)。

经查,2021年4月至9月,公司对外预付的项目工程款、支付的股权收购意向金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款等款项中一部分经若干银行账户后转入公司原控股股东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合计43,22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13日,原控股股东关联方已偿还占用的全部资金及利息。

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行为发生2021年4月至9月,公司迟至2022年5月9日、11月3日才发布临时公告进行披露,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2.4条的规定;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以上情况违反了《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何媚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罗如生作为总经理,冯婉如作为时任财务总监,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何媚、罗如生、冯婉如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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