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集团就反收购向联交所递交聆讯后资料 申请在主板上市

顺昌集团就早前向Titan Gas Technology Investment Ltd卖盘事项,根据上市规则构成公司反收购,公司已于2016年6月28日向联交所递交聆讯后资料,申请在主板上市,联席保荐人上银国际、瑞东金融。

顺昌集团就早前向Titan Gas Technology Investment Ltd卖盘事项,根据上市规则构成公司反收购,公司已于2016年6月28日向联交所递交聆讯后资料,申请在主板上市,联席保荐人上银国际、瑞东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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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智通财经获悉,去年10月,大股东莫天全向要约人Titan Gas Technology出售顺昌集团1.75亿股普通股(相当已发行股本50.38%),交易金额为1.17亿元,即相当于每股出售股份0.6696港元(较停牌前收市价折让88.65%),同时以1.75亿元收购莫氏持有本金额9,683万元的可换股债券,完成后,要约人提出全面收购要约。交易完成后,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将共持有顺昌约57.41%股权,将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就所有已发行普通股提出无条件强制性全面现金要约。

此外,公司与包括要约人在内的多名认购人,配售共40.17亿股(包括12.69亿股普通股、第二批13.74亿股优先股),总认购价约26.9亿元,其中包括用于收购原油公司及石油勘探及开发等。

值得注意的是,要约人透过莫天全与公司接洽,向公司提出建议,以根据认购事项向公司注入多达约26.9亿元之大量现金。认购事项将有助于大大改善顺昌集团之财务及流动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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