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华夏文化科技(01566)发布公告,在中国香港高等法院所作出日期为2022年12月20日有关公司就呈请人所提交呈请提出的撤销申请的决定中,呈请可能会被撤销,理由是呈请人继续提出呈请属滥用程序。尽管呈清可能会被撤销,公司谨此进一步知会股东,一名支持债权人(即孙颖)已呈交传票,请求于呈请遭撤销时准予替代为呈请债权人(替代传票),而替代传票将于2023年1月16日进行聆讯。
公司谨此进一步知会股东,于2022年12月22日,公司接获代表呈请人行事的律师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78(1)(a)或327(4)(a)条发出的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支付总额2577.01万港元,即公司根据公司与呈请人所订立清偿协议到期应付的未偿还债务(清偿协议债务)。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于法定要求偿债书送达日期起三周内偿还清偿协议债务,否则债权人或会针对公司提出清盘呈请。公司现正就法定要求偿债书项下的清偿协议债务积极寻求法律意见,并将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集团债权人提出债务重组计划)保障股东及公司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