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贝因美(002570.SZ)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贝因美集团”)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宏函告,贝因美集团、谢宏及其关联方于近日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要求贝因美集团、谢宏及袁芳向申请执行人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国融”)共计支付款项3.16亿元。
公告提示,相关被质押股份若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引发贝因美集团的后续被动减持,非其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上述案件共涉及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质押给中航信托的4800万股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