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华锋股份(002806.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具体如下:
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2年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600万元至450万元。4月27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960.55万元。公司1月31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