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华文轩(00811)发布公告,2023年9月15日,该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新华出版发行集团)与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文投集团)签署了《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股份转让协议》,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拟将其所持有的约6061.72万股公司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129%),以13.75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予四川文投集团(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2023年10月8日,公司收到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及四川文投集团通知,四川省财政厅及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于近日出具了《关于同意转让新华文轩部分股份的批复》,同意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向四川文投集团协议转让新华文轩4.9129%股份的交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