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南华仪器(300417.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杨耀光、梁伟明、周柳珠、伍颂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32号)。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2023年1月31日,南华仪器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万元至-250万元。4月12日,南华仪器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致歉公告》,对2022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修正后实现归母净利润为-3500万元至-3000万元。4月15日,南华仪器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为-3313.38万元。南华仪器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数据相比差异较大,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等相关规定。南华仪器董事长杨耀光、总经理梁伟明、财务总监周柳珠、董事会秘书伍颂颖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