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有棵树(300209.SZ)公告,公司及公司董事长肖四清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章军先生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肖四清、章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指出: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2023年7月21日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告显示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2022年8月4日至2023年6月23日期间,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1314.16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的比例已超过10%。公司未及时披露前述诉讼事项,直至2023年7月19日才对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