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西部创业(000557.SZ)公告,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指出: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披露关于更正会计差错的公告称,2022年末,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西创运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创运通)对供应链贸易业务进行重新梳理,发现2022年度部分供应链贸易业务的收货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西创运通在交易过程中对商品的控制权具有瞬时性,不完全符合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条件。为更加客观、准确地披露会计信息、反映公司经济业务实质,将2022年度上述供应链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调减0.57亿元、2.59亿元、1.67亿元,分别占调整后营业收入的13.72%、34.12%和37.19%。公司未对子公司供应链贸易业务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导致2022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披露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