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天能股份(688819.SH)发布公告,公司于10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控股”)、实际控制人张天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天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投资”)、长兴鸿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鸿昊”)、长兴鸿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鸿泰”)、长兴钰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钰丰”)、长兴钰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钰合”)、长兴钰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钰嘉”)、长兴钰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钰融”)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天能控股、实际控制人张天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能投资、长兴鸿昊、长兴鸿泰、长兴钰丰、长兴钰合、长兴钰嘉、长兴钰融分别自愿承诺自本公告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承诺期间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如上述主体有违反承诺的情形,其因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