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大族激光(002008.SZ)发布公告,公司监事王磊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王磊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王磊担任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或公司)监事期间,其父亲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4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7700股,卖出公司股票7700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