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天瑞仪器(300165.SZ)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沁水璟盛生活垃圾全资源化有限公司(“沁水璟盛”)转报的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沁环罚字[2023]20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7月28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执法人员对沁水璟盛现场检查时,发现以下3个问题:1、沁水璟盛热解气化车间(处理生活垃圾)1台50t/d热解气化炉正在运行。2、沁水璟盛生活垃圾全资源化项目环评批复建设内容为:(1)进料分选系统:经分选设备分选为有机物、无机物、可燃物、塑料类及其他等;不同种类的垃圾分别经带式输送机输送至不同的单元进行加工;(2)有机物发酵制肥系统;(3)可燃物热解气化系统:采用1台18t/d热解气化炉,热解可燃气直接在二次燃烧室燃烧,不再配套燃气锅炉,利用热解气化炉余热供热;(4)无机物制砖系统:无机物类生活垃圾经破碎、筛分后与水泥、炉渣、水等辅助材料混合搅拌,经模具成型后的产品。实际建设完成:(1)进料分选系统增加一条生产线;(2)可燃物热解气化系统改为1台50t/d热解气化炉;(3)新增餐厨处理系统;主要有自动接料沥水系统、初级破碎系统、滚筛分选系统、挤压脱水系统等5个部分;(4)新增粪便处理系统:主要有卸粪系统、固液分离系统、絮凝脱水系统等3个部分。3、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沁水璟盛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应当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沁水璟盛未取得排污许可证。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J-6中“违反‘三同时’的罚款幅度裁定——未同时投产”和PW-1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罚款幅度裁定”相关标准要求,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决定对沁水璟盛处以如下行政处罚: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和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合计罚款人民币捌拾捌万元整。
沁水璟盛对此事高度重视,一方面积极落实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的整改意见;另一方面抓紧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环保审批程序。公司及子公司将以此为戒,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管理能力,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