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梦东方(00593)发布公告,于2023年11月3日或前后,公司接获一封由郭林林于2023年11月2日递呈(其中包括)其百慕达注册办事处及其总部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的函件,要求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经修订及重列公司细则第58条召开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为公司普通决议案:
1. “动议根据公司细则第86(4)条罢免周金的公司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及公司主席职务,于本决议案通过后生效。”
2. “动议根据公司细则第86(4)条罢免杨蕾的公司执行董事职务,于本决议案通过后生效。”
3. “动议根据公司细则第86(5)条委任林至颕为公司的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及公司主席,于本决议案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