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艾伯科技(02708)发布公告,该公司董事会获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黎子明知会,分别由黎子明及益明控股有限公司(益明)所持有约占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0.05%的9.8万股公司股份及23.2万股股份(即合共33万股股份)(存放于设有保证金融资的证券交易账户)已于2023年11月7日被强制出售,乃因在发出保证金补缴要求后未获满足。
益明已发行股本由黎子明全资实益拥有,因此,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黎子明被视为于益明持有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第A.3(a)(ii)段,董事于公司财务业绩刊发当日及于紧接中期业绩刊发日期前30日内(禁售期)不得买卖任何公司证券。公司就刊发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6个月的中期业绩的董事会会议日期暂定于不迟于2023年11月底之前举行。因此,出售事项乃于禁售期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