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尚非金属(08331)法律诉讼达成和解 建议无限期延期股东特别大会

根据2018年1月15日就法律诉讼达成的和解协议条款,公司须无限期押后塬订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

智通财经APP讯,飞尚非金属(08331)公布,诚如2018年1月15日公告所披露,根据2018年1月15日就法律诉讼达成的和解协议条款,公司须无限期押后原订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而原告人及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及第七被告人须采取所有必须措施无限期押后原订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

股东特别大会将按原计划于2018年1月26日下午五时正举行。然而,如上文所披露,预期股东特别大会主席将在大会的同意下提呈一项决议案以无限期(即无限期地)延期股东特别大会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的所有普通决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47(4)条及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预期股东就延期决议案的投票将以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及公司将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47(5)条规定的方式宣布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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